全面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牵头人才工作,统筹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2.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党员教育活动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统筹使用好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
4.负责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总结和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
5.配合做好校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工作;
6.负责处级机构设置、调整,中层领导干部职数管理等工作;负责履行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责;
7.负责做好各二级单位“理职明责”工作。
8.负责处级和科级干部选育管用等工作,做好干部调训、挂职锻炼;
9.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层以上干部社会兼职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以及中层干部外出报备等工作;
10.负责做好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11.负责统筹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完成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的考核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