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组织工作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全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强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
1.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组织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的具体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维护党章。把学习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基本内容、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政治能力训练。在干部任职谈话时,安排发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提出学习贯彻党章的明确要求。
3.推动形成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质量,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建设制度体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等革命文化精神。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
4.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办好办实“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发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主阵地作用,分层分类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轮训,实现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参与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学习组织工作。抓好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党务骨干和基层干部集中轮训,开设网络专题培训班。强化述学、评学、考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5.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任务,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6.高质量服务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集中做好省政府新一届组成人员依法任命提名工作。
7.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抓好领导班子配备结构模型、综合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监督等配套制度的落实。抓好各级领导班子优化调整配备,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坚持知事识人、依事择人,拓宽选人视野,统筹干部资源,注重培养选拔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干部,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专业素养,打造又博又专、推陈出新的素养结构。对正、副职岗位人选,对市州以上机关、县乡基层班子成员人选,探索差异化考察办法。脱贫攻坚期内严格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严格控制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职务调整,保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推进伟大事业为鲜明导向,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过硬作为“高素质”的第一位要求,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改进推荐考察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具体深入了解人选情况,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把干部考准考实、用对用好。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坚持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核心的竞争性选拔办法。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工程、中青年干部理想信念提升工程、党性修养提升工程。坚持全域理念,持续推进“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扩大视野、拓宽渠道、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坚持常态化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制度,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探索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大胆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打通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渠道,加大从中央在鄂单位引进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开展后备干部集中调整补充工作。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干部人才援藏援疆工作,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
9.提高干部专业化能力。全面推行“行动学习法”,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七个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自贸区建设,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和实践锻炼。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推动干部全面增强“八种本领”,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研究制定2018-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认真落实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求
10.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组织开展新一轮选人用人巡视检查。把有效监督融入选人用人各环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全程纪实节点把关、“一报告两评议”、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等制度。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从严管理干部档案。加强拟任人选任前监督,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前移审核关口,动议即审、该核早核。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等措施。扎实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建立干部“带病提拔”自启动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追责问责。做好“12380”举报查核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
11.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切实履行督促巡视整改的监督责任,及时跟进处理巡视发现有关问题。加大对巡视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问责和组织调整力度,体现能上能下。选好配强巡视队伍,把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安排到巡视岗位接受锻炼,坚持严格把关,防止不良分子钻进巡视队伍。
12.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研究制定深化政治管理、组织管理、履职管理的具体意见,探索加强政治管理、政治监督的有效途径,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探索建立函询回复采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探索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积极稳妥做好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研究解决一些干部“混基层经历”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审和全覆盖。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健全干部监督特别档案。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推动专项整治由集中治理向常态化管理转变。落实管理监督责任,把履行干部管理监督情况作为述责述廉、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干部考察等重要内容。
13.抓好干部关怀激励。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后续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加大平时奖励、专项表彰奖励力度。抓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积极推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1+5”制度体系。扩大职员制试点范围,调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积极性。出台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进一步做好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工作,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关心干部心理健康,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优化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抓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细化落实。以履职尽责管理考核为主体,统筹好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等,提高考核质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1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党建谈话制度,推行任前党建责任谈话制度。加大对巡视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落实力度,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推行市州、省直单位、高校、国有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改进和完善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向机关、企业、高校等各领域延伸。开展省管领导班子党建目标集中督查考评。实施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大考评,建立基层党建常态化督查、评估、问责机制。
16.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健全落实乡镇干部“岗位在村、阵地在村、责任在村”工作机制。精准选配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确保贫困村、后进村第一书记应派尽派,纠正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驻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加大贫困村发展党员力度,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一批年轻党员。妥善应对部分地区农村“教堂祠堂”蔓延问题。集中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村霸”等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2018年底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加快贫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18年底消除“空白点”。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结合实施“三乡工程”,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
17.分领域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政治领导力为统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类社会基层组织。抓好“五个要素”“五个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计划,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创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广“红色引擎工程”,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度,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建立街道干部驻社区、社区干部包网格、党小组长负责楼栋的工作机制,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等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落实全省国企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推进互联网企业、律师行业等领域党建工作。分类推进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推动完善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高校学生党支部“党旗领航”工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组(党委)领导责任,抓实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推动支部建设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建立支部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建好管好用好党员群众(职工)服务中心。与时俱进加强“智慧党建”,用好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党员电子身份认证、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内数据网上填报分析,推动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强化基层党建基本保障。
18.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红色头雁”工程,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抓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深化村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探索社区主职干部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度,大力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省、市、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全覆盖。注重选拔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担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
19.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革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推进在职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城镇和农村老党员、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分类管理。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具体方式,推进党员教育系列平台融合发展,开展星级党员创评,推行党员领衔项目制等做法,继续深化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坚持和深化支部主题党日。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把关作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改善发展党员结构。做好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健全落实党费规范缴、精准用、严格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全国和地方各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稳妥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建立“党的关怀月月送”机制,坚持定期慰问因公殉职党员家属。
加快人才强省建设
20.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健全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落实人才工作激励、考核、述职、督办等制度。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全面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层分类组织专家参加国情省情研修,常态化举办中青年人才政治理论培训班。在全省广大知识分子群体中深入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关心专家人才身心健康,特别是加强特殊一线岗位专家医疗保健工作。落实人才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永久居留等政策。发挥专家参谋咨询作用,组织院士专家开展地方行、产业行等活动。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加强优秀专家和团队的宣传表彰,开展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表彰。
21.强化人才政策创新。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有效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改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并逐步扩大县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持续提升重点实验室、“梦想小镇”和街区园区等平台人才集聚服务培养功能。大力发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符合不同人才成长特点的分类评价机制。改革科研评价制度,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开展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自主评审和基层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试点。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人才二十条”。稳妥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和员工持股试点。扩大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行业领域。改进人才项目奖励资助方式,提高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2.打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体系。建立服务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加速对接和深度融合。优化整合人才工程项目,引导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人才队伍规划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整市推进五年计划,强化重大人才项目跟踪管理和质效评估。加快推进湖北自贸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继续打造一批政策叠加、人才汇聚、服务完善、功能清晰的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和超市。构建以“”为核心的人才引进计划体系,集聚紧缺高端人才,完善和严格执行人选退出机制。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家非通用语种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外贸人才的培养引进。加强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育,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产学研一体化人才等项目。推进“我选湖北”计划,继续实施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人才工程。优化人才区域布局,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深化“双招双引”,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深入实施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选派、“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等项目。
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23.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持续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政治建设作为组织部门第一位的建设,突出政治立部、从严治部,引导组工干部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公道正派的价值理念,坚守不断充实提高的专业追求,坚守严格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守自重自警自律的道德操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筹备召开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举办组工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履职尽责业务培训班,分层分类加强业务培训,带头推行“行动学习法”,开展业务研讨交流和岗位实践锻炼。制定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政治管理、组织管理、履职管理清单。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我省实施办法和部机关具体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力戒“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大力支持驻部纪检组工作。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各项任务,加强党建研究、智库建设。推进组织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做好组工宣传和舆情引导、机关党建人事、老干部和事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