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朱艳平发布时间:2017-06-03浏览次数:1020
中南大政字〔2017〕88号
全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陈柏峰、肖志远为法学院副院长(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胡川、吴海涛为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因任期届满,同意:
胡弘弘辞去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xml:namespace>?xml:namespace>张华容辞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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