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柏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朱艳平发布时间:2017-06-03浏览次数:1020

中南大政字〔201788

全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陈柏峰、肖志远为法学院副院长(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胡川、吴海涛为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因任期届满,同意:

胡弘弘辞去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华容辞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75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