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有湖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朱艳平发布时间:2016-10-24浏览次数:476

中南大党字〔2016120

全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因年龄原因,刘有湖同志不再担任工会常务副主席职务。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