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党字〔2014〕33号
全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方世荣等同志职务任免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方世荣辞去法学院院长职务。
二、聘任:
徐涤宇为法学院院长(正处职),试用期一年;
张文剑为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刘茂盛为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刘晓燕为中韩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三、因工作变动,免去:
徐涤宇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张文剑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刘茂盛刑事司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晓燕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