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系列报道之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7-06浏览次数:5

  •   根据《关于做好2004-2005学年度考核和2003-2005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05〕65号)精神,学校对各处级单位2004-2005学年度进行了考核测评,测评结果经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已公示)。现将处级单位考核结果和各单位2004-2005学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公布如下:
      一、处级单位考核结果
          1、先进单位:(10个)
    新华金融保险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信息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党办、校办(发展规划处) 组织人事部(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 纪委(监察处) 党委宣传部(党校) 科研处
          2、合格单位:(36个)
    法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 经济学院 会计学院 外国语学院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公安学院 人文学院 体育部 财务处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团委 教务部 审计处 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国际交流处 基建处 资产管理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工会(机关党总支) 研究生部(学科办) 保卫处(部) 图书馆 MBA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会计硕士教育中心 后勤管理处(产业管理办) 学报编辑部 《法商研究》编辑部 后勤集团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档案馆(校史馆) 医院 劳动服务公司 煤矿安全仪器仪表检验站 煤矿矿长培训基地
          3、不合格单位:(1个)
    南财文化发展公司 
      二、2004-2005学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分配
          1、2004-2005学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人数
    优秀比例
    优秀名额
    备 注
    1
    人文学院
    66
    13%
    9
     
    2
    经济学院
    64
    13%
    8
     
    3
    财政税务学院
    40
    13%
    5
     
    4
    新华金融保险学院
    91
    15%
    14
     
    5
    法学院
    227
    13%
    30
     
    6
    公安学院
    38
    13%
    5
     
    7
    外国语学院
    117
    13%
    15
     
    8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39
    13%
    5
     
    9
    工商管理学院
    121
    15%
    18
     
    10
    会计学院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78
    13%
    10
     
    11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40
    15%
    6
     
    12
    信息学院
    135
    15%
    20
     
    13
    体育部
    75
    13%
    10
     
    14
    机关党总支
    324
    13%、15%
    47
    推荐名额2名
    15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4
    13%
    3
     
    16
    成人教育学院
    41
    13%
    5
     
    17
    MBA学院
    9
    13%
    1
     
    18
    法律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4
    13%
    1
     
    19
    图书馆
    143
    13%
    19
     
    2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41
    13%
    5
     
    21
    校医院
    60
    13%
    8
     
    22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
    4
    13%
    1
     
    总计
     
    1781
     
    245
     
     
           2、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分配的有关说明:
    ⑴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占用所在单位的优秀名额和优秀指标的计算基数;
    ⑵各类出国人员、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暂不考核,不作为本单位优秀指标的计算基数;
    ⑶2005年3月以来退休人员在原单位参加学年度考核;担任学生辅导员的免推生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⑷服务经营型单位的优秀名额,按中南大政字〔2005〕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5年7月4日